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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什么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06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就可以依法行使保险金请求权,然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一般来说,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所有人是同一个人的话,不论谁指定受益人,事实上都是一样的。但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所有人不是一个人的话,受益人应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

谁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什么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行使保险金请求权,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提出请求的时间,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只要在发生保险事故之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随时提出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请求。

  2、提出请求的依据,应当是依法订立的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提出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3、提出请求的权利人,只能是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赔偿或者给付请求的内容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5、提出请求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如果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的,可以要求其补充提供。

  根据保险法,被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多名为受益人,受益人为一人以上的,被保人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收益份额;未确定的,按照等额享有。一般来说,保险的法定受益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并且应按顺序继承。在此范围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所以,保险收益人一般写自己的配偶、服务和子女等。如果法定收益人是保险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将会变成遗产的一部分,受益人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

  保险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根据保险人的要求在指定医疗服务机构进行体检,当事人主张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免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保险人知道被保险人的体检结果,仍以投保人未就相关情况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条

  未成年人父母之外的其他履行监护职责的人为未成年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当事人主张参照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该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经未成年人父母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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