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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过户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3-27

  安置房可以过户,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具体来说,安置房在购买后需要进行产权登记,并且产权证书上必须注明该房屋为安置房。如果您想将安置房过户给他人,则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相应税费。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安置期限已到或者达到了规定的住宅转让年限;2.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3.没有其他限制性因素等。

安置房可以过户吗  安置房过户的形式

  一、公有安置房的过户

  公有安置房的过户,主要指的是公有安置房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双方进行买卖的行为。公有安置房一般由政府出售,在出售时政府会严格规定安置房的价格和过户条件,是比较正规的安置房过户形式。

  二、民用安置房的过户

  民用安置房的过户,主要是指由原来的业主转让自己所拥有的安置房给新的买家的行为,一般买家会根据实际情况与卖家进行协商,决定过户的价格,有些情况下买家会提供一定的服务费供卖家垫付过户费用,以及在过户过程中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三、其他形式安置房过户

  除了公有安置房和民用安置房以外,还有一些其他形式的安置房过户。比如政府拆迁,当事人可以申请政府拆迁补偿,并在政府拆迁认定后,可以申请补偿拆迁房后进行安置房过户。其他形式的过户,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同当事人约定,由双方自行解决问题。

  申请安置房的条件

  1.住房困难:家庭无自有住房或居住环境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等。

  2.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家庭收入水平不能满足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及其他相关标准。

  3.具备户籍或长期稳定居留证明:通常要求在当地具有户籍或长期稳定居留证明。

  4.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5.其他特殊情况:如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群体可以享受优先安置。

  安置房过户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并根据法律法规,认真准备好所有过户所需的材料和资料。特别要强调的是,安置房过户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条例,也不得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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