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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3-16

  1、参加公租房招租活动的住户必须满足户籍、收入、婚姻及其他条件,且每户家庭人口总数不超过4人,月收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收入标准执行;2、公租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要在招租区域内有港湾户口,且其及家庭成员均以港湾户口实际住所为本住房,未达到条件者不得参加抽签活动;3、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成员均须在杭州市港湾户口核实时间段内从事稳定工作(不包括务工人员),或者是正在杭州市正规院校学习的学生;4、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成员均不能再拥有过一套房(包括住宅、别墅和商住两用房),且其家庭在公租房招租区域内未享受过房屋保障补贴,不在其他住房保障计划内;5、公租房家庭成员不能拥有民办学校,不得实施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是什么

  公租房是什么公租房是由政府投资兴建的住房,主要面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租赁服务。公租房的租金比市场租金低廉,租赁期限一般较长,同时也要求租户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无房或无房贷等。公租房的建设旨在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缴纳公租房费用:

  1、租金的收取:公租房的租金按每月收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统一规定,但是租金不能高于当时当地市场租金标准。每月公租房租金支付日期为每月20日,如果支付日期不能按时支付,法律法规规定违约金应按照一定比例加收。

  2、押金收取:每套公租房实行一定押金制度,押金总额一般不得超过租金的2倍以上,并以实际租赁面积为依据来收取;

  3、水电费收取:水电费按照当时当地的水电费标准收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4、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按照当时当地的物业服务费标准进行收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5、其他费用:按照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规定,根据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收取,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费、检验费、维修费等。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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