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的含义及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是指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债务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特殊合伙形式。
有限合伙人债务如何清偿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实行双重优先原则,即合伙企业的债务应该优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应该优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清偿。
1、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同理,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4、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有限合伙的好处
1.不交企业所得税
2.定向融资
像特定的人群进行融资,LP就是融资的对象,GP是这个平台的管理者。
LP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因为在有限合伙企业是铜鼓不同权,GP即使仅只有1%的股权它也可以统治着这个平台。而LP即使是投了10个亿、20个亿也不是平台的决定者、决策者,他也只是1个等于给予资金的这么一个人。
3.控制权非常牢固
GP牢牢的控制住控制权,它跟股权比例,没有关系。
4.可以核定征收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找到税收洼地,进行核定征收,可以跟个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样享受核定征收。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