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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怎么办 离婚了孩子应该怎么办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6-27

  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而且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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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则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离婚的夫妻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另行指定监护人(比如说孩子的爷爷奶奶或是姥姥姥爷),但是需要支付抚养费。

  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情况:

  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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