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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3-27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生活不能自理的受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并且停工留薪期满后,受伤职工仍需治疗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工伤鉴定程序

  1.申请工伤认定:受害者或其家属需要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医院诊断:被认为可能是工伤的患者需要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并由医生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劳动保障部门初审:劳动保障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包括确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核实相关证明文件等。

  4.鉴定机构复审:经过初审后,如果符合条件,则将案件转交给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复审。鉴定机构会根据患者的病情、职业特点等因素来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5.工伤认定结果公示和处理:如果被认为是工伤,则需公示30天。期间内无异议则正式确定为工伤,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如有异议则可提起行政诉讼或仲裁。

  工伤辞退赔偿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被辞退的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申请调解、申请行政仲裁等方式争取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在停工留薪期间,要保证受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照有关规定来看,这里的“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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