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工程索赔的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索赔程序处理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发包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如果发包人逾期未作出答复,视为承包人索赔要求已被发包人认可;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办理。
索赔的具体条件有那些
(一)索赔条件
索赔条件,又称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发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5.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的暂时停工.
6.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二)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