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管辖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是刑事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纪检监察委立案的要求是什么
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的标准是,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经过侦查,发现具有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75115人阅读2022-12-30

刑事判决书下达后开始算刑期吗
是的。判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后,当事人有上诉的机会,期限在5-10日之间;人民检察院也有抗诉的机会,期限在5-10日之间。若在法定的上诉、抗诉期间内,均无出现上诉、抗诉,刑事判决生效,人民法院将判决书送至执行机关执行,期限是10天内,此时开始计算刑期。
34976人阅读2022-12-24

刑事管辖中的除外规定是指什么
刑事管辖中的除外规定是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这些案件由其他特定的机关行使侦查权外,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肩负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安全的职责,并具有同犯罪做斗争的丰富经验和必要的专门侦查手段。
78004人阅读2022-09-06

刑事诉讼中的法院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一条中级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51222人阅读2022-09-06

什么是级别管辖,确定级别管辖的因素有哪些
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亦称为“审级管辖”、“事务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确定级别管辖的因素有:1、案件的性质。2、罪行的轻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3、案件涉及面及社会影响。4、各级法院的职责条件等。
11943人阅读2022-09-06

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有哪些呢
刑事诉讼管辖就是在国家专门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分工,一般分为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两种,在我国,这些国家的专门机关一般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这些管辖的范围是在职权范围之内成立的。公、检、法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基本分工是:
54948人阅读2022-09-06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61686人阅读2022-09-06

特殊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有哪些规定
1、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这类案件,由被告人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7281人阅读2022-09-06

二审中怎么提管辖
二审中不能提管辖,但如果因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提出异议,则属例外情况。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作出书面裁定。
43467人阅读2022-09-06

职能管辖的交叉状况有哪些
职能管辖的交叉状况有:案发时一案涉及到数个罪名、受理案件后,又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有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罪行的。职能管辖在诉讼理论上又称立案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在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职能管辖是司法机关各部门承担的追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定职责。
21383人阅读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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